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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一、受理期間: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二、補助金額:新台幣4,000~8,500元
三、申請資料:申請及切結書、戶籍資料文件、契約書影本、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資料、存摺影本、財稅證明資料及財產清單等
四、補助款核撥期間:預於6月30日前核發第1期款(1~6月份)
五、相關補助資訊及條件請參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