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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一、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0年1月11日起至2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三、 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