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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一、受理110年7月至12月於澎湖縣演藝廳辦理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所屬澎湖縣演藝廳網站下載運用(https://hall.phhcc.gov.tw/home.jsp?id=4&act=view&dataserno=2015070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