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內容:
一、桃園市政府為提供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機會,提升公共參與能力,倡導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投入志願服務。
二、本要點青年指十五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桃園市或於桃園市就學、就業之人。
三、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公共參與相關議題活動,補助金額新臺幣2萬至10萬元。
(二)一般志工志願服務活動,補助金額新臺幣2萬至10萬元。
(三)國際志工志願服務活動,補助金額新臺幣10萬至15萬元。
四、申請期程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之二十日前檢附補助申請表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但申請國際志工志願服務活動者,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
五、補助詳情及相關表單可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便民服務」參閱及下載。
六、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聯絡窗口:徐小姐、(03)-4225205#6006
電子信箱:10017427@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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